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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保险行业协会关于审慎购买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类型产品的风险提示
2025-01-154





广大车险消费者:

近期,新疆保险行业协会接到部分消费者咨询及反映,在疆内一些地区出现名为某交通服务有限公司、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某科技有限公司等机构向消费者,特别是向运输公司和消费者出售“机动车辆安全统筹服务单”“交通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单”等行为。为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增强消费者对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的风险防范意识,减少纠纷隐患,新疆保险行业协会提醒广大车险消费者: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不是保险。

1
“安全统筹公司”不是保险公司

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并非保险业务,经营此类业务的机构未依法取得保险业务经营许可,不是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不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对象。社会上部分安全统筹公司的业务模式不可持续,相关承诺履行和资金安全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特别是此类公司出现撤销、破产等重大危机时,只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承担责任,可能给消费者带来损失,蕴含较大风险。

2
“安全统筹合同”不是保险合同

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经营者以“XX统筹”“XX互助”“XX联盟”为名与广大车险消费者签订的安全统筹业务合同不是保险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消费者购买机动车辆安全统筹后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按照合同约定赔偿。一旦出现纠纷,只能通过诉讼解决。从目前关于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的司法判例来看,法院在援引法律裁决时,不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解决相关赔偿纠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

3
正确识别车辆安全统筹

机动车辆安全统筹服务公司常以“统筹”“互助”为名,在报价单布局、色彩、命名等方面与保险公司高度相似,部分公司甚至冒用保险公司LOGO,极具迷惑性。消费者可通过“二看”予以识别:一是看保险经营资质,未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保险业务;二是看公章,统筹单的公章一般为“XX汽车服务公司”“XX统筹公司”,而保险公司保险单的公章为XX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保单专用章。

4
理性选择风险保障产品

广大车险消费者要全面客观认识车辆安全统筹业务,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警惕营销陷阱,不能以车辆安全统筹替代正规商业保险,避免陷入统筹服务就是保险的误区,造成后续理赔不成、维权困难的局面。

5
车险保单可通过平台查询

目前,保险行业建立了机动车辆保险信息共享平台,在保险公司连续投保的车辆根据历史出险情况,能够享受不同程度的折扣优惠。购买“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的车辆,以后再购买机动车辆保险时,则无法享受连续投保及无赔款优惠。投保人、被保险人可通过注册“金事通”App查询名下保单信息

如有保险需求,可向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保险公司投保,选择适合自身的保险产品,缴费前仔细核对投保单,认清保险公司名称、缴费对象。若对保险合同有疑问,请拨打保险公司官方客户服务热线。


新疆辖区财产险机构客服热线

序号

公司名称

客服热线

1

人保财险新疆分公司

95518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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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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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财险新疆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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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平安财险新疆分公司

95511

5

永安财险新疆分公司

95502

6

申能财险新疆分公司

95505

7

大家财险新疆分公司

95569

8

大地财险新疆分公司

95590

9

阳光财险新疆分公司

95510

10

都邦财险新疆分公司

95586

11

渤海财险新疆分公司

956017

12

永诚财险新疆分公司

95552

13

国任财险新疆分公司

956030

14

中银保险新疆分公司

95566

15

中国人寿财险新疆分公司

95519

16

华泰财险新疆分公司

4006095509

17

前海财险新疆分公司

4008110110

18

英大财险新疆分公司

4000188688

19

泰康在线新疆服务中心

95522



来源:新疆保险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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