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车险消费者:
近期,新疆保险行业协会接到部分消费者咨询及反映,在疆内一些地区出现名为某交通服务有限公司、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某科技有限公司等机构向消费者,特别是向运输公司和消费者出售“机动车辆安全统筹服务单”“交通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单”等行为。为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增强消费者对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的风险防范意识,减少纠纷隐患,新疆保险行业协会提醒广大车险消费者: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不是保险。
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并非保险业务,经营此类业务的机构未依法取得保险业务经营许可,不是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不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对象。社会上部分安全统筹公司的业务模式不可持续,相关承诺履行和资金安全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特别是此类公司出现撤销、破产等重大危机时,只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承担责任,可能给消费者带来损失,蕴含较大风险。
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经营者以“XX统筹”“XX互助”“XX联盟”为名与广大车险消费者签订的安全统筹业务合同不是保险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消费者购买机动车辆安全统筹后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按照合同约定赔偿。一旦出现纠纷,只能通过诉讼解决。从目前关于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的司法判例来看,法院在援引法律裁决时,不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解决相关赔偿纠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
机动车辆安全统筹服务公司常以“统筹”“互助”为名,在报价单布局、色彩、命名等方面与保险公司高度相似,部分公司甚至冒用保险公司LOGO,极具迷惑性。消费者可通过“二看”予以识别:一是看保险经营资质,未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保险业务;二是看公章,统筹单的公章一般为“XX汽车服务公司”“XX统筹公司”,而保险公司保险单的公章为XX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保单专用章。
广大车险消费者要全面客观认识车辆安全统筹业务,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警惕营销陷阱,不能以车辆安全统筹替代正规商业保险,避免陷入统筹服务就是保险的误区,造成后续理赔不成、维权困难的局面。
目前,保险行业建立了机动车辆保险信息共享平台,在保险公司连续投保的车辆根据历史出险情况,能够享受不同程度的折扣优惠。购买“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的车辆,以后再购买机动车辆保险时,则无法享受连续投保及无赔款优惠。投保人、被保险人可通过注册“金事通”App查询名下保单信息。
如有保险需求,可向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保险公司投保,选择适合自身的保险产品,缴费前仔细核对投保单,认清保险公司名称、缴费对象。若对保险合同有疑问,请拨打保险公司官方客户服务热线。
序号 | 公司名称 | 客服热线 |
1 | 人保财险新疆分公司 | 95518 |
2 | 中华财险新疆分公司 | 95585 |
3 | 太平洋财险新疆分公司 | 95500 |
4 | 平安财险新疆分公司 | 95511 |
5 | 永安财险新疆分公司 | 95502 |
6 | 申能财险新疆分公司 | 95505 |
7 | 大家财险新疆分公司 | 95569 |
8 | 大地财险新疆分公司 | 95590 |
9 | 阳光财险新疆分公司 | 95510 |
10 | 都邦财险新疆分公司 | 95586 |
11 | 渤海财险新疆分公司 | 956017 |
12 | 永诚财险新疆分公司 | 95552 |
13 | 国任财险新疆分公司 | 956030 |
14 | 中银保险新疆分公司 | 95566 |
15 | 中国人寿财险新疆分公司 | 95519 |
16 | 华泰财险新疆分公司 | 4006095509 |
17 | 前海财险新疆分公司 | 4008110110 |
18 | 英大财险新疆分公司 | 4000188688 |
19 | 泰康在线新疆服务中心 | 95522 |
来源:新疆保险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