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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车辆统筹保险”,永诚保险新疆分公司严正声明
2025-08-042

近期,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发现市场上存在非保险经营单位以我司名义开展虚假营销宣传,并销售所谓的“车辆统筹保险”,有意混淆保险产品经营主体,涉嫌侵权和误导消费者。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我司权益,我司严正声明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未经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授权擅自使用上述字样或与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近似标识作商业名称,用于商业宣传、业务营销的行为均属于违法侵权行为。

二、我司从未开展过任何形式的“车辆统筹保险”业务,也未与任何以“统筹”“互助”“联盟”等名义开展业务的经营主体进行合作,以上述名义开展业务的经营主体与我司均无任何隶属或股权关系,也不存在任何投资、管理、合作、业务等关系。任何声称与我司有关的车辆统筹保险均为虚假宣传,其一切行为与我司及下辖分支机构无关。     

三、消费者在我司购买保险产品,我司会向投保人出具正式保单,保险产品所提供的保障范围均以合同条款中的保险责任为准。任何经营主体未经我司许可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永诚保险”、“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等品牌内容仿冒出具保单、批单、保险告知书等保险凭证。  

四、“新疆永诚**服务有限公司”“新疆永诚**服务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新疆永诚**服务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等经营主体均非我司授权的保险经营单位,假借我司名义虚假宣传、有意混淆保险产品经营主体和保障范围的一切行为,与我司及下辖分支机构无关,如发生任何争议或纠纷,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请广大消费者提高警惕,选择具有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监管的正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产品,也可通过永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官方渠道(门店或线上)及客服热线95552等核实产品信息,谨防因混淆名称导致权益受损。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2025年8月4日





来源:永诚财险新疆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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