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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财险:关于机动车辆安全统筹服务的风险提示
2025-0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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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人寿财险新疆分公司发现市场上存在部分非保险经营单位擅自使用“中国人寿”“国寿”“人寿财险”等与中国人寿财险新疆分公司名称相同或近似的标识,通过虚假宣传、混淆商业名称等手段误导、欺骗消费者,涉嫌侵权、不正当竞争。为保护广大消费者权益,稳定市场秩序,中国人寿财险新疆分公司现声明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中国人寿”“人寿财险”“国寿”等为已注册商标,且简称字样具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未经中国人寿财险新疆分公司授权擅自使用上述字样或与中国人寿财险新疆分公司近似标识作商业名称,用于商业宣传、业务营销的行为均属于违法侵权行为。

二、中国人寿财险新疆分公司从未授权任何非保险经营机构使用“中国人寿”“人寿财险”“国寿”等商标开展业务,也从未开展过任何形式的“车辆统筹保险”,亦未与任何机构或个人就“统筹”“互助”等名义开展经营主体合作及保险产品销售等事项进行“联盟”。

三、任何以上述名义进行销售宣传的其他经营主体与中国人寿财险新疆分公司均无任何隶属或合作关系,任何声称与中国人寿财险新疆分公司有关的车辆统筹保险均为虚假宣传,其行为与中国人寿财险新疆分公司及所属机构无关。

四、消费者在中国人寿财险新疆分公司购买保险产品,中国人寿财险新疆分公司均会向投保人进行投保说明、出具正式保险单,保险单形成后均在中国人寿财险新疆分公司系统及APP中留存,投保人可随时自行查阅内容。任何其他经营主体做出的仿冒中国人寿财险新疆分公司保险单、批单等保险凭证均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包括假借中国人寿财险新疆分公司名义虚假宣传、有意混淆保险产品经营主体的一切侵权行为,中国人寿财险新疆分公司及所属机构将积极采取维权手段并严厉打击。

五、请广大消费者提高警惕,选择具有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监管的正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产品。也可通过中国人寿财险新疆分公司官方渠道(门店或线上)及客服热线95519等核实产品信息,谨防因混淆名称导致权益受损。


来源:中国人寿财险新疆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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